競賽辦法

競賽組別、競賽時程、獎勵辦法與作品規格重點整理;完整內容以主辦單位公告之實施計畫為準。

競 賽 組 別

全國五大組別,邀你一同點亮山城

親子組國小、幼兒園

全國公私立國小、相當於國小階段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或幼兒園,親子、師生共同製作。

國中組國中、高中附設國中部

全國公私立國中、高中附設國中部或相當於國中階段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,師生共同製作。

高中職組高中職、五專前三年

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、五專前三年或相當於高中階段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,師生共同製作。

大專社會組大專院校、社會人士

全國各大專院校及對製作花燈有興趣之民眾共同製作(含各級學校教師)。

機關團體組各機關、團體

全國各機關團體對製作花燈有興趣之民眾共同製作。

每件作品報名人數上限 7 人(含作者及指導老師);作者最多 5 人、指導老師至多 2 名,作者不得與指導老師重複。 親子組得採親師生、師生或親子組隊;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得採師生隊,惟學生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。可同學層跨校組隊,不得跨組參賽。
組別以參賽人員的身分別組成認定,非以報名單位名稱認定;公司、社區發展協會等單位同樣可報名親子組至高中職組,惟身分別比例須符合上述規定。

競 賽 時 程

重要日程一覽(民國 115 ─ 116 年)

115/10/19(一)
報名開放
一律線上報名,填報資訊、上傳成品圖檔、下載報名確認單核章後上傳,始完成報名。
115/12/4(五)23:59 止
報名截止
115/12/4 23:59 前須完成新增作品填報,逾期不受理新報名;已報名之作品資料仍可修改至 115/12/31。
115/12/31(四)23:59 止
資料修改/上傳截止
報名資料修改、成品圖檔上傳與報名確認單核章上傳,均於本日截止。
116/2/12(五)─ 2/14(日)
作品收件
每日 9 時至 15 時,送至競賽花燈展覽區,由主辦單位點收;請參賽者親自送件,詳細時間另於本網站公告。
116/2/15(一)─ 2/16(二)
評審
評分項目:整體效果、造型、色彩、創意、燈光及技巧。
116/2/20(六)─ 3/7(日)
燈會展覽
試燈 2/17─2/18、贈燈儀式 2/19;展覽地點:2027 台灣燈會在苗栗─競賽花燈展覽區。
116/3/3(三)
頒獎典禮
地點:苗栗縣立新港國民中小學;獲獎名單與典禮細節將公告於本網站。得獎者請於 116/3/5 前以原帳號登入,上傳銀行帳戶影本等資料,以利獎金發放。
116/3/8(一)─ 3/9(二)
作品領回
每日 9 時至 15 時,持領件憑證親自至展覽場地拆除運回。

※ 實際日程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。

獎 勵 辦 法

各組獎項名額由評審委員會決議,未達評分標準者從缺

燈 王
1 名(自特優作品遴選)
新臺幣60,000 元+獎狀
指導老師各記功 2 次
特 優
至多 6 名(95 分以上)
新臺幣20,000 元+獎狀
指導老師各記功 1 次
優 等
至多 8 名(90 分以上)
新臺幣10,000 元+獎狀
指導老師各記嘉獎 2 次
甲 等
至多 10 名(85 分以上)
新臺幣6,000 元+獎狀
指導老師各記嘉獎 1 次
佳 作
若干名(80 分以上)
新臺幣3,000 元+獎狀
指導老師各記嘉獎 1 次

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:本國籍得獎者預扣 10%、外國籍得獎者預扣 20%,實際撥付金額為獎金扣除應扣稅額後之餘額。
高中職以下指導老師敘獎依「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
作 品 規 格 重 點

完整規格請詳閱競賽實施計畫

作品尺寸

長、寬、高至少一項不小於 1.2 公尺;長、寬不得超過 2.5 公尺,高度不得超過 3 公尺。

供電方式

插電發光式(交流電 110V),作品須由內部發光,以平放式展示為原則。

耗電上限

每組件耗電量以不超過 700W 為原則,每件總耗電量以 1,500W 為上限。

延伸插頭

每件作品須設置 2 公尺以上延伸性插頭(含電線),並依耗電量選用合格規格之插頭與電源線。

材質安全

材質採防水、牢固、不易破損為原則,宜採可回收、低污染之環保素材,節能減碳。

不予收件:採乾電池、探照燈或蠟燭為光源;內部配線使用裸(銅)線;以紙質、易碎等不耐潮材質製作;或裝設背景音樂、發聲裝置之作品。 水管燈、聖誕燈串、網燈、插接器及電源線(組)請使用有檢驗合格標識之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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